南宁市兴宁区2025年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资格初审结果
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在兴宁区申请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基层服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兴宁区初审通过的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请******服务中心(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情况真实性负责,我单位将对反馈的意见严格保密,不直接或间接反馈给公示对象,对匿名反映的问题,若无详细、具体的事实,一般不予以查复(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本公示仅为初审结果公示,最终补偿结果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示结果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771-******。
******学校应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格初审人员公示名单
******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2日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资格初审结果
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在兴宁区申请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基层服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兴宁区初审通过的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请******服务中心(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情况真实性负责,我单位将对反馈的意见严格保密,不直接或间接反馈给公示对象,对匿名反映的问题,若无详细、具体的事实,一般不予以查复(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本公示仅为初审结果公示,最终补偿结果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示结果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771-******。
******学校应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格初审人员公示名单
******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