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X2025-SH070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医院)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总台电话:周小姐 0592-****** |
项目名称: | 医院零星修缮工程 |
来源: | 社会委托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医院零星修缮工程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98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项目总结算金额不超出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总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终止。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廉洁告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17时30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邮编:36100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传真:0592-******。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开标大厅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刘小姐 0592-5661121,纪先生 05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其他: |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5459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链接:******/opXtuL/qD5oP1l,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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