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国道228(纵一线)蕉城区碗窑至城澳(罗源界)公路工程城澳至罗源界段海域使用论******资源局,电话(传真):0593-******。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国道228(纵一线)蕉城区碗窑至城澳(罗源界)公路工程城澳至罗源界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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