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通河县对2023年度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组织了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石墨烯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清洁取暖办〔2023〕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通河县拟定的资金补助项目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发改局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企业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5月5日
受理部门:县发改局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6:30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附件1.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石墨烯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清洁取暖办〔202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