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措施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双敖包沟附近,接已建成的G18 荣乌高速公路,经巴音陶亥西侧跨越黄河,终点止于石嘴山惠农区,接在建的 G1816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路线全长 18.761 公里。全线设黄河特大桥 4258.4米/1座,设双敖包沟(枢纽)、巴音陶亥北2处互通。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工程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措施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39@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 ******街道海拉尔东街9号大厦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东南角东200米路南曙光国际培训中心2#楼909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邮 箱:******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