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普查及保护方案项目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普查及保护方案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普查及保护方案项目。
2.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白沙县、乐东县、东方市、三亚市、五指山市。
3.招标范围: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面积共为13100.49亩(包括大隆灌区工程)。主要工作为开展工程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调查,对野生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编制调查报告和保护移植方案。
4.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诚信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有限公司供应商库限制期的单位。
证明材料:第(1)至(3)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第(4)项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三)招标控制价:40万元。
(四)合同条款和格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报价80分,业绩得分20分。
1.报价得分
(1)评标基准价B0的确定
评审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参考值的计算。
本招标工程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为n,B0为评标参考值: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全部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值。
(2)报价得分F1计算
以评标参考值B0为基准,在有效投标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得分F1按以下公式计算(当计算F1<0时,按0分计):
当投标人的报价大于B0 时:F1=80-100×0.4×(Bi-B0)/ B0
当投标人的报价小于B0 时:F1=80-100×0.2×(B0-Bi)/ B0
当投标人的报价等于B0 时:F1=80
式中:Bi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B0为评标参考值。
2.业绩得分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重点保护动植物、古树名木调查或移植方案业绩的,每个项目加10分,满分20分。
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标定标办法
2.初步评审为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要求:投标单位名称与邀请单位一致、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机构少于3家,但大于等于2家的,继续评审。
4.详细评审为综合得分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原则上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如有);
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业绩证明材料:
6.(此处罗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
1.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递交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
2.投标文件必须于2025年8月15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1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并在该时间前不得开启;
3.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A栋20楼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898-******
附件1
XXX项目投标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XXX投标邀请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元,税率 %。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委托工作,质量达到合格。
二、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文件。
三、如我方中标:
(一)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二)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及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普查及保护方案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承接单位(乙方):
二零二五年 月 日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
和古树名木普查及保护方案项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面积共为13100.49亩(其中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为12802.49亩、三亚市大隆灌区(东干渠片)工程 298亩)。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所涉及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调查报告编制和保护移植方案编制。
第二条 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所涉及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进行调查。二是根据调查结果编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移植方案,要求做到大树一树一移植方案,小树一类一移植方案。
第三条 合同价格
根据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批复的概算中工程占地范围重点植物普查及保护研究费用拟定本合同金额(含税)为 (¥ 元)。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在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调查移植报告编制费。
3.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甲方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 维护乙方的报告成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非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的参建方。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开展调查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 策规定,符合有关项目批准文件内容,技术经济协议和工程相关标准、 规程、规范,并达到应有的深度。
2. 在规定的日期内呈交调查报告和移植方案,并对其质量负责。
3. 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或补充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
4.乙方交付报告文件后,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有关的审查会议和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调查和移植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直至调查报告和移植方案文件通过各级审查。
5.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存在困难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搜集整理,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提交的涉及项目秘密的技术经济资料。
第六条 工期
总工期为90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乙方应该本合同约定工期范围内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成果,并确保工作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第七条 乙方报告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第八条 支付方式
甲方按照各项目进展情况,分项目按以下各阶段,分期支付合同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交调查报告后15天内,甲方支付相应项目合同价款的30%;
(2)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护移植报告后15日内,甲方支付相应项目合同价款的50%;
(3)乙方的调查和保护移植报告成果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查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应项目合同价款的20%;
(4)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迟延提供或不提供的,甲方有权延缓支付或拒绝支付。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表
序号 | 成 果 名 称 | 单位 | 数 量 | 备注 |
1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调查报告》审定本 | 份 | 10 | 审查过程中以满足 审查要求数量为准 |
2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范围内重点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移植报告》审定本 | 份 | 10 | 审查过程中以满足 审查要求数量为准 |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应付未付款 项总额的0.1%计算。
2.对于乙方提供过程资料以及报告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根据 工作需要,甲方可向报审单位或方案实施单位提供,否则乙方有权对 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 按本合同总额的0.1%计算。
2.对于甲方提供过程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设计成果,乙方有义务 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 任。
第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 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委员会提出。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设计成果交接完毕和设计咨询费结算完成 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有限公司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洁从业合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受托人 (以下简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合同(合同编号: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反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置。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受托人处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受托人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工程有关工程合同服务内容中材料及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合同服务内容中劳务或材料及设备供应。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服务队伍或为他人谋利。
3、受托人义务
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1)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2)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委托人同时保留建议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的权利。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和签订相关合同内进行。
1)本合同有效期为承发包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2)本合同作为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委托人: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受托人: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