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港竹林尚书庙、马相公林浦境两处庙宇外立面改造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光明港竹林尚书庙、马相公林浦境两处庙宇外立面改造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后坂路15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B-******
项目名称:光明港竹林尚书庙、马相公林浦境两处庙宇外立面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30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总价 (不含税) |
磋商保证金 |
1 |
1 |
光明港竹林尚书庙、马相公林浦境两处庙宇外立面改造项目(设计) |
1项 |
107308 |
1000 |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 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不适用于采购包 1。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磋商报价。
②、供应商应符合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的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资格承诺函:******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0、资格证书: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后坂路155号。
方式:******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的,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后坂路155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后坂路15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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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68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广场1号楼26层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后坂路155号
联系人:邓铮、郑长平、程熙
联系电话:0591-******
******办事处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