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限公司100MW农光一体化发电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5月8日-2025年05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密市市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26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有限公司100MW农光一体化发电项目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大牟家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场址位于大牟家镇,选址一般耕地及允许建设用地,新建升压站一座,占地约15亩,购置设备150套,项目建成年发电1.4亿千瓦时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安装高效光伏组件与农业结合复合农业发电项目,采用高效组件经逆变器升压,通过35千伏集电线路汇集至新建升压站经主变升压,接入地方电网,接入距离14公里。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发电量为12910.54万kWh。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营运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二、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全厂无外排废水。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废光伏组件、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废电容器等电子元件、废变压器油。 废光伏组件外售综合利用; 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废电容器等电子元件、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应急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应急管网、切换装置等)。 | 0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