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先生(******)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19号瑞京城11幢4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2室
二、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宝珠园片区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
工程拆除地点:宝珠园片区项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漳州宾馆水仙楼1楼国际厅(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号)
三、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四、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不满足资格审查“(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资格审查不通过。
五、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六、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永久性建筑旧料回收款27.6元/㎡,临时建筑物旧料回收款15元/㎡。
项目负责人:许高鹏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
工期:自最后一幢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拆除工程,并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即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的拆除清理,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筏形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全部挖除及拆迁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应平整至旧宅基地坪),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矿产资源严禁偷挖外运);施工过程中必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全面搭设围挡,围挡上必须覆盖公益广告布及安装符合规范的喷淋管网等设施进行降尘;对拆除后场地播种草籽进行绿化以及对场地进行绿膜覆盖(覆盖后绿膜出现破损需及时更换),场地管护至项目交地。******办公室关于《漳州市进一步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执行。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永久性建筑旧料回收款27.6元/㎡,临时建筑物旧料回收款15元/㎡。
项目负责人:任辉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
工期:自最后一幢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拆除工程,并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即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的拆除清理,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筏形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全部挖除及拆迁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应平整至旧宅基地坪),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矿产资源严禁偷挖外运);施工过程中必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全面搭设围挡,围挡上必须覆盖公益广告布及安装符合规范的喷淋管网等设施进行降尘;对拆除后场地播种草籽进行绿化以及对场地进行绿膜覆盖(覆盖后绿膜出现破损需及时更换),场地管护至项目交地。******办公室关于《漳州市进一步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执行。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永久性建筑旧料回收款27.6元/㎡,临时建筑物旧料回收款15元/㎡。
项目负责人:潘学林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
工期:自最后一幢建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拆除工程,并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即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的拆除清理,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筏形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全部挖除及拆迁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应平整至旧宅基地坪),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矿产资源严禁偷挖外运);施工过程中必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全面搭设围挡,围挡上必须覆盖公益广告布及安装符合规范的喷淋管网等设施进行降尘;对拆除后场地播种草籽进行绿化以及对场地进行绿膜覆盖(覆盖后绿膜出现破损需及时更换),场地管护至项目交地。******办公室关于《漳州市进一步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执行。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七、公示期: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5日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