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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载体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园区载体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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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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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园区载体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批次 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载体范围内(光电子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生命健康产业园、便利中心、行政办公楼、管委会办公楼、东郊A、B、C、D店面、五星社区一期、二期、三期店面、广汇一期、二期、三期店面、创业园一期、二期、三期、融域花园39-42幢)管网、市政、绿化、室内外漏水等

2.4合同估算价:90 

2.5计划工期:直至完成工程价款相对应工程量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563日至20256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30至11:00时下午01:3004: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3条资料前往******街道南岳路1号联东U谷产业园36栋62号202代理部)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方式:本************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仅接受现金,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12月-20255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9000******银行本票、转账或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票据上备注项目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841223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69下午200地点为:******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宜兴市文庄路16号)。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1)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仅对中标候选人1-3名进行资格审查。

(2)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额的80%,余款在第二年年底付清(按相关规定暂扣工程质保金 3%)。(完成实际工程量预算价不超过合同约定预算总价,达到合同约定预算总价,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63日至202565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宗女士

联系电话:0510-******

******街道南岳路1号联东U谷产业园36栋62号202室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有限公司

******集团工程建设部1010室

 

2025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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