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喀喇沁旗锦山西城区锦南大街喀喇沁旗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二楼
邮编:02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赤峰市喀喇沁旗楼子店河治理工程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林营子村 |
******水利局 |
******有限公司 |
项目治理范围为楼子店河林营子村至楼子店村,治理段河道总长度7.77km。本次将楼子店河分为12个治理段,新建护岸13处、总长7.847km,其中:左岸7处、长4.662km,右岸6处、长3.185km;河道疏浚3处,总长1.212km。 左侧护岸工程位于治理段1(K11+275~K11+800)、治理段2(K14+600~K14+873)、治理段3(K15+692~K16+186)、治理段6(K21+100~K22+600)、治理段8(K25+000~K25+300)、治理段9(K27+841~K28+500)、治理段10(K29+900~K30+300),左岸总共设置7段护岸工程;右侧护岸工程位于治理段3(K15+692~K16+200)、治理段4(K17+400~K17+500)、治理段5(K17+800~K18+400)、治理段8(K25+300~K25+400)、治理段11(K32+800~K33+300)、治理段12(K34+100~K35+200),右岸总共设置6段护岸工程;左右两岸共设置13段护岸工程,护岸均采取格宾石笼坡式护岸防护,压顶及护坡均采用40 cm厚格宾网、15cm厚砂砾石垫层及15kN/m土工布一层,护脚采用50cm厚格宾网、15cm厚砂砾石垫层及15kN/m土工布一层,护脚格宾石笼规格为3×1×0.5m、4×1×0.5m,护坡格宾石笼规格为4×1×0.4m,压顶格宾石笼规格为4×1×0.4m。 河道疏浚工程位于治理段3(K15+692~K16+100)、治理段5(K17+800~K18+100)以及治理段7(K23+700~K24+200),总共设置3处疏浚工程,总疏浚长度为1212m,对现状河道内生活垃圾、淤泥、腐殖土等不合格土和草皮、杂质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河道满足行洪条件。 设置弃土场1座,面积为70900㎡,弃土量为61116m3,平均堆高为1.0m,弃土堆置方案采取低缓的填坑型式,弃土场紧邻治理段12(K34+100~K35+200),位于治理段12下游,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为多年废弃人工采砂坑,弃土场作必要防护和绿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
1.废气 ①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轻影响; ②清淤通过及时外运淤泥,加强管理,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段河道施工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少恶臭的影响; ③运输车辆废气采取定期对车辆保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车辆降低车辆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①施工车辆冲洗污水设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禁止排入沿线水体 ②生活污水经******居民家或河道附近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沤制农肥。 3.噪声: 施工选取低噪音设备;减速慢行;禁止夜间施工等防噪措施。 4.固废: ①河道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项目区附近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理; ②河道淤泥、腐殖土运至弃土场进行平铺压实处理; ③杂草树枝经收集后外售附近生物质颗粒厂; ④开挖土方除回填部分均运至弃土场进行平铺压实处理; ⑤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生态 ①工程措施:及时外运开挖弃土; ②临时防护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弃土场设置必要防护措施; ③植物措施:施工项目部等临时占地相应恢复原地类类型,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占用前水平,表土经收集暂存后用于后期的复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