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新建区石岗八一砖瓦厂征收补偿后的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进行处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征收补偿后的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评估,评估金额176.629万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作为招标最低控制价进行公开招标,价高者中标。
一、拆除范围:新建区石岗八一砖瓦厂征收补偿后的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进行拆除、建筑垃圾清场(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三、要求及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拆除资质、爆破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向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者2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拆除、建筑垃圾清场履约保证金;中标者需同新建区石岗镇政府签订房屋拆除、搬迁、建筑垃圾清场协议,签约后1个月内完成拆除、搬迁、建筑垃圾清场,退回保证金,逾期未完成,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所交投标保证金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
******办事处办公楼2楼
******人民政府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前
六、投标办法:各投标人须在2025年6月10日上午10:00至10:30踏勘现场,11:10之前将投标报价书密封后提交至石岗镇三楼会议室(过时不候),开标后中标者须在 6月10日下午 3:30前向政府缴纳中标价格全款,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报价第二高者替补,以此类推。
报名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廖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30日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新建区石岗八一砖瓦厂征收补偿后的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进行处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征收补偿后的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评估,评估金额176.629万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作为招标最低控制价进行公开招标,价高者中标。
一、拆除范围:新建区石岗八一砖瓦厂征收补偿后的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进行拆除、建筑垃圾清场(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三、要求及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拆除资质、爆破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向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者2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拆除、建筑垃圾清场履约保证金;中标者需同新建区石岗镇政府签订房屋拆除、搬迁、建筑垃圾清场协议,签约后1个月内完成拆除、搬迁、建筑垃圾清场,退回保证金,逾期未完成,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所交投标保证金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
******办事处办公楼2楼
******人民政府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前
六、投标办法:各投标人须在2025年6月10日上午10:00至10:30踏勘现场,11:10之前将投标报价书密封后提交至石岗镇三楼会议室(过时不候),开标后中标者须在 6月10日下午 3:30前向政府缴纳中标价格全款,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报价第二高者替补,以此类推。
报名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廖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