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的委托,拟对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项目(定量检测任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h2025-fc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项目(定量检测任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伍仟元整(¥755,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六、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办公时******有限公司现场领购磋商文******有限公司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领购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
(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八、提交磋商文件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房评标室。
九、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房评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十三、采购信息查询
******有限公司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h2025-fc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项目(定量检测任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伍仟元整(¥755,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六、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办公时******有限公司现场领购磋商文******有限公司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领购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
(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八、提交磋商文件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房评标室。
九、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房评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
| 电话:0668-****** | 电话:****** |
|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房 | 地址:化州市市委市府大院5楼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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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