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把握金砖国家扩容机遇,******人民政府推进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建设相关要求,提升昆明在国家总体外交战略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行相关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A0703 科技交流、普及与推广服务
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行相关工作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科技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做好实体化场地建设及维护工作。做好实体化700㎡线下场地运营维护、提升改造工作;
2. 日常运营保障。负责保障金砖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日常运行,开展日常调研参访、协助与国际国内其他金砖合作机制建立合作关系。
3. 做好金砖国际技术转移成果展示中心初步设计工作。初步搭建技术成果展示大厅、国际科技合作服务窗口,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洽谈区、多功能厅、会议厅、创新孵化等功能区;
4. 协助培育金砖重点合作项目。协助做好高校、院所、企业与金砖国家的技术转移合作项目征集工作,征集金砖国家技术转移合作成果及需求50项,配合做好国家、省国际合作项目培育及推荐申报工作;
5. 协助开展金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交流活动。协助对接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及需求,举办1场以上技术转移成果对接、项目路演活动;
6. 协助做好金砖国家技术转移实体化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人民政府作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中方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合作,此项工作任务涉及实体化场地运营及维护工作、成果展示中心初步搭建等工作,需要采取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方式,协助整合资源开展支撑性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既定的工作任务目标。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5万元。
(二)资金来源: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专项经费。
六、 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一)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
(二)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购买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保证工作质量;
(三)按受昆明市科技局的监督管理;
(四)提交完整年度的工作全部台账资料和工作总结。
八、 购买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科技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对上述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