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新埭镇2024-43-A、49-A号地块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埭镇旧埭村14组(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1.033172°,北纬30.807787°),东至农田、南至长三角农业电商产业园一期建筑、西至原明大牧业猪舍、北至河流(朱家村港),地块面积约7513.1平方米。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采样分析阶段以及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阶段。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和评价,本调查认为,平湖市新埭镇2024-43-A、49-A号地块在本次调查期间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均不存在关注污染物,可满足敏感用地筛选值相关标准,故本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现将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平湖市新埭镇2024-43-A、49-A号地块调查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