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汇左岸商务广场南塔及裙楼经营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品汇左岸商务广场南塔及裙楼经营改造项目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品汇左岸商务广场南塔及裙楼经营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轨集董〔202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品汇左岸商务广场南塔及裙楼经营改造项目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品汇改造总面积约:28805㎡;其中北裙房1F-企业食堂/卫生间/通道/楼梯间,2440㎡;北裙房2F-多功能厅/卫生间/更衣室/楼梯间/走道,2525㎡;南裙房一层企业展厅、公安信访室,1240㎡;南塔楼与南裙房之间通道广场及顶面,700㎡;南塔楼负一层通往食堂动线改造,300㎡,南塔楼一层-办公门厅600㎡;南塔楼办公区21000㎡。备注:以上面积仅为预估,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品汇左岸商务广场南塔及裙楼经营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N************001002 | 品汇左岸商务广场南塔及裙楼经营改造项目监理 | 品汇左岸商务广场南塔及裙楼经营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监理服务。 | 203 | 365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项目总监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8-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装修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的监理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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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扫描上传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8-13 00:00至2025-08-18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5 14: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2其他: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未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企业在职职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9、本次招标对******************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11、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注册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苏旺路18号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卢毅
电 话:0512-******转9250 电 话:0512-******转911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银行:/ ******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