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尾海关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公告如下:
******服务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通航路1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尾海关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四、项目实施地点:汕尾市。
五、具体内容:
采购本国生产的超离心粉碎机、测氢仪、测硫仪等三台实验室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
六、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650000.00元。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商务和技术标准与要求》、附件3《评审标准》。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1.设备清单.xlsx
2.商务和技术标准与要求.doc
3.评审标准.doc
4.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5.设备采购合同(参考合同文本).doc
******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服务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通航路1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尾海关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四、项目实施地点:汕尾市。
五、具体内容:
采购本国生产的超离心粉碎机、测氢仪、测硫仪等三台实验室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
六、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650000.00元。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商务和技术标准与要求》、附件3《评审标准》。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1.设备清单.xlsx
2.商务和技术标准与要求.doc
3.评审标准.doc
4.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5.设备采购合同(参考合同文本).doc
******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