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成品油水路运输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采购原则,现公开招募成品油水路运输承运商,欢迎有意愿并符合招募条件的承运商积极响应。
一、招募项目概述
(一)长沙******有限公司是******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全资子公司,主营成品油储运批发、零售服务等,其中水路运输业务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和山东至福建沿海等区域,年均业务量约为27万吨,年投入约3500万元。
(二)成品油水路运输合同将由成品油业务所属主体,分别与本次招募核准入围的承运商单位签订。
二、承运商准入
(一)承运商类别及数量:
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首次入围数量 |
江运承运商 |
内河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 |
不低于15家 |
海运承运商 |
沿海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 |
不低于15家 |
(二)承运商准入要求:
1.江运承运商准入条件
(1)江运承运商需具有法人资质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与其承运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险承担能力。
(2)运力要求:对于船务公司要求拥有单船3000总吨以上船舶,运力不得低于1万吨(含挂靠船舶)。对于代理公司需提供最近一个季度业务台账且月平均承运吨数不得低于1万吨。
(3)具备相关证照:对于船务公司类的承运商,需要具备营业执照、水路运输许可证、符合证明证书;对于代理公司类的承运商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
(4)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其中管理制度至少应具备《防油品污染管理办法》《油品污染处理应急预案》等,必须建立基本HSE组织机构。
(5)具有对员******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专业知识。
(6)提交《无较大责任交通事故告知书》,承诺时间范围如下:公司成立满三年的,提供自申请之日(含当日)起向前连续的36个月;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申请之日(含当日)。
2.海运承运商准入条件
(1)海运承运商需具有法人资质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与其承运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险承担能力。
(2)运力要求:对于船务公司要求拥有单船7000总吨以上船舶,运力不得低于1万吨(含挂靠船舶)。对于代理公司需提供近最一个季度业务台账且月平均业务承运吨数不得低于3万吨。
(3)具备相关证照:对于船务公司类的承运商,需要具备营业执照、水路运输许可证、符合证明证书;对于代理公司类的承运商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
(4)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其中管理制度至少应具备《防油品污染管理办法》、《油品污染处理应急预案》等,必须建立基本HSE组织机构。
(5)具有对员******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专业知识。
(6)提交《无较大责任交通事故告知书》,承诺时间范围如下:公司成立满三年的,提供自申请之日(含当日)起向前连续的36个月;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申请之日(含当日)。
三、招募程序
(一)承运商准入申请
1.请符合前款所列准入要求的承运商,在本公告下方免费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声明》,根据本公告准入文件清单(详见附件4)提供相关资料,盖章扫描相关资料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项目专用邮箱******。邮件需标题注明内容“******有限公司成品油水路运输承运商招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相关申请资料一经提交,不再接受替换和修改。
2.申请资料必须清晰、真实、有效,我司保留进一步核实相关材料的权利。
3.本公告长期有效,首次招募于2025年8月22日17:30截止。申请补充准入的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我司在次季度第五个工作日更新承运商目录。首次招募入围的承运商目录将在******集团招采交易平台》(******:9982/)进行公示,后续更新不再公示。
(二)资料审查
1.申请时间截止后,我司对所有递交申请资料的承运商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审查通过确定入围承运商名单,与其签订合同。
2.对于递交申请资料的承运商,我司保留现场考察的权利,请承运商予以配合并接洽。
四、入围承运商使用规则
(一)采用名录内承运商逐笔竞价方式,向目录内承运商发出询价函,不少于3家承运商参与竞价,原则上由报价最低的承运商承接该笔业务。对于因运输船舶紧张或临时性紧急业务,报价承运商不足3家的,我司可结合市场价格,在参与报价承运商中择优选择,也可重新发起竞价。承运商竞价结果高于市场询价参考价的,如由我司认定异常,则有权废除该轮竞价,重新发起竞价,也可以“一事一议”选择目录外承运商。
(二)因公司业务变更需要更改装货地点、卸货地点、装货品号等情况,按照合同贴水规则执行。因公司业务变更需取消该笔承运计划的,可优先中标承运商执行下一次相近航次计划。
(三)当承运商出现不利于我司依法合规经营的情况,冻结承运资格并告知暂停使用,包括:
1.运输经营资质取消或过期未更新;
2.因承运商自身原因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异常运输损耗问题,冻结期不少于3个月;
3.因承运商自身原因发生油品质量问题,但未对公司销售造成影响的,暂时冻结承运商目录,冻结期3个月;
4.服务质量考核:每次承运后,物流岗位人员对承运商进行评价打分(见附件5),月度平均评价分低于80分的,暂时冻结承运商目录,冻结期2个月;
5.与我司发生争议纠纷且还未妥善解决的。
(四)发生以下情况的承运商做退出管理,解除承运资格并进行书面告知:
1.出现接受承运订单后又拒不执行的,直接停运并退出承运商目录,6个月内不得再做准入。
2.因承运商自身原因发生油品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直接停运并退出承运商目录,一年内不得再做准入。
3.因承运商自身原因发生两次以上油品质量问题,不论是否对公司造成损失,直接停运并退出承运商目录,一年内不得再做准入。
4.出现“一般事故”(含)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直接停运并退出承运商目录,一年内不得再做准入,事故分级标准见《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5.连续6次不参与其具备承运能力和资质航线的竞价邀请的承运商,视为主动放弃合作意愿,退出承运商目录,6个月内不得再做准入。
6.出现恶意串通或者进行围标报价的,退出承运商目录,两年内不得再做准入。
******集团招采交易平台》(******:9982/)
六、联系方式
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时代A1栋5楼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响应声明
4、准入文件清单
5、承运商承运评分表
6、成品油水运承运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