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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平区非直供电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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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牟平区非直供电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牟平区非直供电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牟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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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街道、37个小区
- 2.2 建设规模:32512米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机构审批,图审合格。 施工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底内完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必须100%达到合格等级标准,通过最终验收工作。 - 2.5 招标范围:牟平区非直供电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养护)工作,以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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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同时须担任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应的业绩材料,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执业道德;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满足兼任岗位资格要求,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或密码)。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 3.5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要求,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招标份额的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如果是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采用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实施达到以上比例要求:(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相应比例;(2)投标人将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达到相应比例。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6 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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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8日 17:00至2025年08月1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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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 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 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下载地址 ******/xzzxrj/123696.jhtml。
-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 ******:10008。
- 7.3 本项目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采用市内远程异地评标。
- 7.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 ******建设局依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联系方式0535-******。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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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市牟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山路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马波 联系人:于林玉、郑坤 电话:******64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