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浙高运公司杭金衢高速干线通道数字化提升(150KM)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控制台业务赋能等公开招标项目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有限公司浙高运公司杭金衢高速干线通道数字化提升(150KM)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控制台业务赋能等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共2页),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澄清函******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报价文件中,服务费报价明细表1-3(第3标段)有遗漏,现按照项目清单调整报价表格式(加粗部分)。其余类别、限价均不做调整。
1-3服务费报价表(总价)
标段3:______________
序号 | 费 用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合价(元)(不含税) | 合价(元) (含税) |
1 | 物联能力融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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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件服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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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力编排与服务开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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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钉数据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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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变标志数据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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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TC车检器数据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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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事件信息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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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控制预案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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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道钉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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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变标志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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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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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填报的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开发费、调试费、实施费、培训与系统维护费、人员服务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差旅费、交易服务费、代理费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之内,项目业主不另行支付。 2.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3.投标人商在报价表中填报的价格应是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 4.报价和合同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5.报价保留两位小数。评标价=合计价格。 |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