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5〕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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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局
关于上安乡什育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
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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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上安乡什育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上安府函〔2025〕32号)、《上安乡什育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安乡什育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上安乡什育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安乡什育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路面原址修缮长度191m,面积646㎡;2.0m-3.0m高路肩墙长度82m;40cm*50cm加强型边沟长度449m,70cm*70cm排水沟长度90m,60cm*85cm排水沟长度46m,C20砼1m管涵包封长度28m;场地清淤416.4m3;3道涵洞进出口修缮和1道2-4m钢筋砼盖板涵;小型拦水坝8m,钢塑管明敷 DN150 L=65,支墩6个,阀门井2处,2处地面明设DN80预留接口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86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4元,其他工程费为205764.53元,预备费为88793.09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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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