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醴陵市沩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沩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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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沩山风电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沩山镇、官庄镇、王仙镇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沩山风电场项目位于醴陵市沩山镇、官庄镇、王仙镇,建设内容为:设计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MW。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设160MVA主变压器1台(预留醴陵市贺家桥风电场三期50MW、醴陵市白兔潭石山冲风电场60MW接入本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95050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901h。项目占地26.31hm2,其中永久占地1.18hm2,临时用地25.13hm2。(送出线路另行环评)。 本工程总投资31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7.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影响及生态破坏等。运行期的风机噪声、升压站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废水、废气等影响和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施工营地地面硬化;设置施工围挡;设车辆冲洗平台及沉淀池,场内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覆盖土工布。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运输粉状、散料的车辆采用篷布遮盖或罐体车运输;混凝土搅拌站进料口设置除尘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大风时作业。 (2)废水 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或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混凝土搅拌设备和输送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不外排;施工人员租赁周边民房食宿,施工区设临时旱厕,粪污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垫、隔音罩,远离场界和村民点布置;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维护保养;禁******居民集中区时减速慢行、禁鸣;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 移挖做填,土石方尽可能平衡。弃渣及时清运,规范堆置于弃渣场内;渣场先挡后弃,落实拦挡、防护及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确保弃渣场稳定安全。表土剥离用于后期植被恢复。临时弃土及表土就近贮存于临时堆土场时,上覆土工布。 场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施工设备检修产生废机油、擦拭零件的废抹布、废水处理的油泥,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保护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鸟类通道。施工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对植被、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的影响: 优化设计,减少风机安装平台面积;不跨界施工,严格在红线范围内施工。优化场内道路布设,尽量利用现有旅游道路。临时占地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采取“永临结合”方式。避免雨季施工,按水保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措施。不乱挖乱弃渣,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占地进行表土剥离,用于后期植被恢复。优化工程布置,避绕生态公益林。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严格控制光源,减少夜间鸟类撞击。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文明施工。 2.运营期 (1)废气 升压站员工食堂设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 升压站员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 ①选择低噪声机组和变压器;主变源强需满足《变电站噪声控制技术导则》要求; ②加强风机机组和110kV主变等设备维护; ③设备基础减振、升压站建筑隔声; ④对A07和A09风机采取尾缘锯齿方案与降噪VG方案; ******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⑥预留噪声防治资金,落实跟踪监测计划。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升压站站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升压站设危废暂存间1间。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废分区、分类暂存危废贮存间,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检修报废设备配件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站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后作为站内绿化用肥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生态保护 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生态恢复和鸟类保护:①弃渣场、表土临时堆场区、施工营地、风机安装平台、道路等临时用地复绿;升压站绿化;②风机平台设安全警示牌;③艳化风机叶片;④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和调查,鸟类监测与保护(预留资金)。 (6)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风险主要为升压站主变压器油和风场箱式变压器油泄漏风险、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油池、箱变集油池等泄漏风险。项目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①升压站设48m3事故油池1个;各箱变下设2.5m3集油池1个,共10个;②危废贮存间、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油池、箱变集油池防腐防渗;③废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在危废暂存内分类盛装、置于托盘上;④配套应急救援物质,定期应急演练。 (7)电磁辐射 项目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①合理选择电气设备;②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③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控制配电构架高度等;④升压站四周设置高的实体围墙,围墙周围悬挂警示标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区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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