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互联网信息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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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互联网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解决方案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互联网信息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计划遴选1家符合资质要求得优质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于我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解决方案 | 初步技术参数对接为线下对接,其目的是通过对接交流完善技术需求指标,加强采购合理性和经济质效,为下一步开展公开招标提供依据。有意向对接单位须根据我部通知的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工作。 | 155.00 | 2025年06月 | 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 (1)基本要求 a.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经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b.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方面,无不良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c.参加本次需求对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要求 a.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b.列入军队各类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处罚未到期的)的,不得参与本次需求对接活动。 2.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3.其他说明: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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