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萤石矿开采、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萤石矿开采、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4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7916870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447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萤石矿开采、加工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浔溪乡大竺村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选矿厂使用,采矿规模及采矿场配套设施不变。矿区总面积为0.6691km2,开采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坐标为东经116°47′52″~116°48′29″,北纬27°36′33″~27°37′55″,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48′18.44835″,北纬27°37′20.21466″,标高为150m至500m,开采规模为6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浅孔留矿法采矿),开拓方式为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运输方式为无轨电机车运输。矿山建设主要由主体工程(平硐工业场地区、风井)、辅助工程(井口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炸药库、生活区)、储运工程(废石临时堆场、尾砂临时堆场、原矿堆场)、公用工程(520米标高处设置50m3的高位水池和330米标高处设置30m3的高位水池、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风井)、环保工程(废水工程、废气工程、5m3的危废暂存间、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措施)、临时工程(施工营地、施工便道),项目总投资4998.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4.98%)。矿山服务年限取9.4年,建设期1.5年,恢复治理期1年,监测管护期3年,最终确定服务年限为14.4年,劳动定员132人,采取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天数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泥浆水经收集至沉淀池中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园地灌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堆场淋溶水、矿坑涌水、车辆冲洗废水、矿山及道路洒水降尘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2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矿山及道路洒水降尘废水全部被地面吸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林地灌溉;堆场淋溶水及矿坑涌水截排水沟送入高位水池后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外排水经污水处理系统(絮凝沉淀+除氟沉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氟化物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后,外排至新头源河。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等。项目采取在矿区进行洒水降尘,同时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施工机械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采矿粉尘、爆破废气、运输粉尘、堆场粉尘、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等。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预留烟道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Ⅲ阶段排放标准。项目采矿粉尘、爆破废气、运输粉尘、堆场粉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井下采矿采取湿式作业,且在各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设置通风系统;爆破废气通过采取爆破前洒水,且设置井下通风装置;运输粉尘采用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限速行驶等措施;堆场粉尘通过排土场洒水降尘、加强对场地周边植被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以回风平硐、废石堆场、原矿堆场为边界点各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将产生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采取围挡、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布置于场地中央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场设备、交通噪声设备及爆破噪声,通过在设备安装时注意防震、减噪,加强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加强绿化;合理布局机动车行驶路线,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日产日清,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废药剂桶、设备检修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石、沉淀池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定期外售南城县岳口街国安新型环保水泥砖厂作为生产建筑材料的原材料;废药剂桶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用专用收集桶妥善存储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