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大都公园里项目之2#、5#、11#楼交付区园林景观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莱州大都公园里项目之2#、5#、11#楼交付区园林景观及绿化工程。
招标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街道五个庄村。
建设规模:园林景观绿化面积约11815.39平米。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莱州大都公园里项目之2#、5#、11#楼交付区。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招标范围内的实力和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2.3******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线下与招标人沟通,由招标人线下提供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建工数字采购平台(供应商移动端)******/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4.2 同时投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 两 份,电子U盘1份,技术标和商务标书分别装订、密封。
5.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6. 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建工数字采购平台******/发布。
8. 注意事项
8.1、本工程 必须参与 以工抵房,工抵房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0% ,以工抵房在支付 结算款时 办理。
8.2、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如中标单位的报价中存在不均衡报价、不合理报价的,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调整不均衡报价、不合理报价,中标单位无条件配合。
8.3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积极配合招标人进场施/开工及合同签订事宜,自收到招标人进场施/开工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未进场施/开工的或收到本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均视同放弃中标权利。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
2025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