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学生食堂用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208,985.35 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学生食堂用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学生食堂用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新建学生食堂用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交
相应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新建学生食堂用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
网站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
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
五级)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云山西路 ******有限公司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 ******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新建学生食堂用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数量:1 项
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单位与采购人签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 年质保期
结束止。工程工期 1 个月。
(二)报名登记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 10 号投资大厦 8 楼
******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或将报名信息发送至 ******
进行登记报名,报名费 300,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学院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 69 号
联 系 人:******学院
电 话:07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云山西路 10 号投资大厦八楼
联 系 人: 石小姐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