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咸丰县全域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勘测等技术服务(ESXF-202508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508QT-******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5~2027年度咸丰县全域耕******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壹万壹仟肆佰零捌元整(小写:11408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 ”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针对咸丰县全域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提质改造(旱改水)、增减挂钩项目施工(含农田改造、生态修复、基础设施配套等)等土地整理项目,进行技术服务招标,拟实施的面积不少于1000亩/年(最终以实际生成指标数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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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技术服务包含土地清查、可研、勘测、规划设计及概算、施工服务指导、竣工测量、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地块日常变更备案举证(含后期管护期间)、土地重估与登记、绩效评价等,详见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0 合同估算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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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025~2027年度项目生成指标后,直至管护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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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备①和②项条件,①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至少包含工程测量)。 3.1.2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或测绘类或地理信息系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1.3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增补挂钩项目或灌溉排涝项目)的技术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2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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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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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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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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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fweb/)、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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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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