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洞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湘农办函〔2025〕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遴选两个示范带动能力强、技术推广成效显著的现代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特此发布公告。
一、遴选项目
遴选具备先进设施、技术应用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水稻精量有序机抛秧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和稻稻油轮作农机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范围
科技示范基地遴选范围:洞口县域内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质: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稳定,社会信誉良好。
2.申报要求: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土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机具拥有量不低于15台。
水稻精量有序机抛秧农机科技示范基地插秧机不低于2台、抛秧机不低于1台、收割机不低于1台,抛秧育秧流水线不低于1台,且大型机具都有安全保险,2025全年水稻机插机抛作业面积2000亩以上、机抛作业1000亩以上。
稻稻油轮作农机科技示范基地插秧机不低于2台、收割机不低于1台,油菜直播机不低于4台,油菜移栽机不低于1台,油菜育秧流水线不低于1台,且大型机具都有安全保险,2024全年油菜机播作业面积1000亩以上、机械移栽作业400亩以上。
3.示范带动:在本地产业中具有影响力,能够积极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提供技术指导与信息服务,辐射带动效果明显。
4.配合意愿:自愿接受县农机部门管理,积极配合农技(农机)推广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示范场地、日常的生产管理和数据记录整理。
5.社会形象。群众反响较好,在主管部门无举报事件。
6.信誉度:无不良征信记录,无农机安全事故。
四、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县******事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土地产权或租赁合同及申报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
申报地点:洞口县******事务中心2楼生产事务股(联系人:许名坤,电话:******)
2.县级审核:
材料初审:县******事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入评审。
现场评审:组织现场考察、重点评估技术应用先进性、示范带动能力、基础设施条件等。评审内容:规划水平较高,功能区设置合理;配套机库棚、培训室、烘干房和育秧中心等基础设施;有主要作业环节的机具与设备;开展机艺融合技术试验示范、现场演示等。
组织认定:根据评审结果排名确定拟入选的现代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名单,并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洞口县2025年基层农技(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科技示范基地。
洞口县******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