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水利水电 > >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项目BZTJ-4标段第一批次7.6603公顷临时用地的批复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项目BZTJ-4标段第一批次7.6603公顷临时用地的批复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5-30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项目BZTJ-4标段第一批次7.6603公顷临时用地的审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2号)******办公室关于临时用地有关政策补充说明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5〕134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有限公司巴野高速公路BZTJ-4标项目经理部)临时使用巴东县茶店子镇店子坪社区、长腰岭村集体土地7.6603公顷,其中农用地7.6562公顷,包括耕地1.4486公顷(旱地)、林地6.0452公顷、其他农用地0.1624公顷(农村道路0.0188公顷,沟渠0.0381公顷,田坎0.1055公顷),建设用地0.0041公顷(农村宅基地)。该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883公顷,占用生态保护红线3.7278公顷10个地块,其中地块1用于办公用房,地块2、6、8、10用于运输便道,地块3用于弃渣场,地块4、7用于材料堆场,地块5用于钢筋加工场,地块9用于拌合站(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你局应督促用地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用地批准范围和用途,防止违法使用。在项目现场醒目位置设置“临时用地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临时用地使用人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临时用地范围、面积、批准用途、使用期限等内容。

三、你局应监督临时用地申请人按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不得损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若因临时用地补偿等原因产生的上访等社会稳定问题,你局督促临时用地单位负责解决。严格落实鄂自然资规〔20242号规定,用地单位凭复垦费用预存凭证、临时用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到你局领取临时用地批准文件。

四、你局要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管控,严防发生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确保安全。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对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必须确保复垦方案科学、有效、可操作。同时,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采取分层排水、及时清理溜槽弃渣等措施,严防形成堰塞湖。

******农村局、县水土保持中心及项目属地乡镇、用地单位等,建立临时用地复垦、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范、生态保护、汛期防洪等监管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实施全过程、穿透式监管。

六、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归还提供临时用地的权利人。

七、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在临时用地范围内,如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应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的,你局应督促用地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施工。

恩施州******建设局

2025530


全屏查看 6 / 3

属性设置背景原图像

重新浏览 发表评论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