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计算机等教学设备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单位遴选公告》中“资格要求”部分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1. 删除原公告“二、资格要求”第2条:“必须是‘海南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库’内企业”。
2、删除原公告“三、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第6条:海南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目录。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10月25日16:00延长至2025年10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更正原因
根据向市财政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原遴选公告所依据的《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海南省新增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名单的通知》及相关企业库名录现已取消。据此,对上述资格要求和响应文件内容予以删除。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原公告中其余资格要求及所有条款均保持不变,敬请周知。
特此公告。
******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一、更正内容
1. 删除原公告“二、资格要求”第2条:“必须是‘海南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库’内企业”。
2、删除原公告“三、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第6条:海南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目录。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10月25日16:00延长至2025年10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更正原因
根据向市财政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原遴选公告所依据的《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海南省新增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名单的通知》及相关企业库名录现已取消。据此,对上述资格要求和响应文件内容予以删除。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原公告中其余资格要求及所有条款均保持不变,敬请周知。
特此公告。
******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