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闽一建卓盛〔2025〕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411-350400-04-01-98738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元区东新一路、东新二路、东新三路、东新四路、东新五路、新市北路、列东街、江滨路。
******有限公司(原名:******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进行海绵化改造,其中:东新一路改造长度46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656.94平方米,设置污水井13座,DN200污水管260米;东新二路改造长度70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0708.02平方米,设置污水井7座,DN200污水管140米;东新三路改造长度83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9646.65平方米,设置污水井12座,DN200污水管240米;东新四路改造长度92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9360.24平方米,设置污水井22座,DN200污水管440米;东新五路改造长度92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9984.78平方米,设置污水井8座,DN200污水管160米;新市北路改造长度176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7944.98平方米;列东街改造长度200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4164.46平方米;江滨路改造长度200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1259.42平方米。
五、主要设计标准:东新二路、东新五路年径流控制率达到60%以上。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6489.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10.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07万元,预备费 18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投资概算表
******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