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德园2025-2027年零星应急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13 项目名称:中德园2025-2027年零星应急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土方挖运、台阶拆除砌筑、切割路面、混凝土路面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盖被、路面基层铺设养护、检查井维修及井盖更换、人行道块料铺设、围栏修复、所涉及的零星绿化等。(具体项目根据当年需要实施的零星应急工程执行计划,由中德规划建设管理部按照实际实施来进行合理分配)。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统一标准。
★3、安全事故率为零:中标人在施工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范,保证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招标人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合同期内结算额累计至190万元止(签订合同时明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种植草坪、荷兰菊、黑心菊、孔雀草、银杏、榆叶梅、黄杨、丁香球等绿化补植、挖土方、运土方、土方回填、边石拆除及修复、安装护栏、安装修复健身器材、修复景亭、翻新混凝土路面、更换座椅、修复雨水口等。(具体项目根据当年需要实施的零星应急工程执行计划,由中德规划建设管理部按照实际实施来进行合理分配)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统一标准。
★3、安全事故率为零:中标人在施工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范,保证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招标人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合同期内结算额累计至190万元止(签订合同时明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 A 座五楼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4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照包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部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金谷大厦BD座1114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松山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梅、王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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