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0557
项目编号: NXQY2025-ZC013
项目名称: 同心县文化馆数字化升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同心县文化馆数字化升级服务项目 | 同心县文化馆数字化升级服务项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此项不需要提供)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30 15:00:00 至 2025-05-1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 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 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 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 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00 或加入技术支 持 QQ 群 ******1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 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 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 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同心县长征东街2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天成大厦2009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自成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武治忠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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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