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11月0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mr-******
******有限公司安置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6万元
最高限价:7.56万元
采购需求:现对汇景苑安置区地块、拂晓2号西扩安置区地块、沈苑安置区a区地块、大泽安置区地块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工作,具体详见服务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税务清算服务并按地块分别出具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5、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联系人:张工、******)领取,领取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7.56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居大厦2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4.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人或招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mr-******
******有限公司安置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6万元
最高限价:7.56万元
采购需求:现对汇景苑安置区地块、拂晓2号西扩安置区地块、沈苑安置区a区地块、大泽安置区地块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工作,具体详见服务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税务清算服务并按地块分别出具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5、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联系人:张工、******)领取,领取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7.56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居大厦2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4.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人或招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