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发改审〔2025〕99号
关于涟源市城区管网提质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局:
报来《涟源市城区管网提质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涟源市城区管网提质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编码:2311-431382-04-05-308399)。
二、项目建设地点:涟源市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扩建涟源市第二水厂,拟在二水厂一期预留空地上扩建供水规模10000m3/d;新建供水管11227米(其中临时供水管3245米),新建雨水管道7097米,新建污水管道8265米,配建雨污水检查井、给水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扩建二水厂供水规模及相关配套工程:拟在二水厂一期预留空地上扩建水厂供水规模10000m3/d,项目建成后,二水厂供水规模为40000m3/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气水反冲洗砂滤池、絮凝沉淀、清水池,改造扩建原取水泵房、原水输水管、送水泵房、道路工程、围墙以及供电及厂区照明监控等辅助配套设施工程。
(2) 对涟源市开源街、广源街、福源街等8条小街小巷管网进行提质改造,包括新建供水管6100米(其中临时供水管3245米),新建雨水管道1728米,新建污水管道1757米,并新增雨污水检查井、给水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3) 对涟源市书院路管网进行提质改造,包括新建供水管1960米,新建雨水管涵960米,新建雨、污水管道各1700米,并新增雨污水检查井、给水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4) 对涟源市福源路管网进行提质改造,包括新建供水管3167米,新建雨水管2469米,新建污水管2588米,并新增雨污水检查井、给水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5) 对涟源市幸福水库上游河道管网进行提质改造,主要铺设污水管道720米,并新增污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6) 对涟源市G207线城区段管网进行提质改造,主要新增污水管道1500米,新增雨水管道1200米,并新增雨污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建设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筹措。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8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49.0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479.25万万元,预备费446.41万元,建设期专项债利息492.3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债券资金。请按《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娄政办发〔2017〕4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项目招标事项详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附表。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含前期工作期),请切实加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附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