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华州区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渭华字〔2025〕24号)要求,按照相关程序,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截至督察时仍有5台未淘汰。
二、整改目标
淘汰现有5台燃煤锅炉。
三、整改措施
******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倒排工期,2025年12月底淘汰现有2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
四、整改期限
2027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2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含锅炉主体、配套环保设施、烟道等)已全部拆除完成。
******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渭南市华州区古郑路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