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吴韵山水二期停车楼一层商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且具有承租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租范围、房屋相关信息、租赁期限
1.1招租范围: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东路795号、797号、799号、801号、803号,建筑面积1136.9平方米的房屋。
1.2房屋相关信息:东吴东路795号、797号、799号、801号、803号的房屋出租面积1136.9平方米。房屋朝南,共4层,钢混结构,临东吴东路,层高约为3.4米,外墙为墙砖,内墙为涂料,玻璃推拉门,地面为水泥。房屋用于商业。
开标前投标人可至房屋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明确房屋的现状,房屋现状内容包括地址、建筑面积、结构、所投房屋的配套设施(包含水、电、物业情况等所有配套设施情况)等。
▲1.3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招租房屋、房屋面积、最低年租赁费、最低总租赁费
序号 |
招租房屋 |
房屋面积 |
最低年租赁费 |
最低总租赁费 |
一 |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东路795号、797号、799号、801号、803号的房屋 |
1136.9平方米 |
240800元/年 |
******元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投标中出现上述情形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街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街道电子交易平台(******:7080/login)中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16:00前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在2025年 8 月 ******街道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叁仟元整。
5.2******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进入各自交易系统中的“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12 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
系统咨询电话:0574-******,QQ:******29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月 13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综治楼2楼开标室(东吴镇公共交易站)。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13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服务中心2楼(东吴镇公共交易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东珠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858号广融大厦12B层
联系人:陈马锦、陈麒麟、戴科斌、韩帅
联系电话:0574-******
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