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5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7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9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3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16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医院官网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编号:QDRYSBCG2025-5-12-1
3、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遴选供应商数量≤3个
5、服务期限:一年,视情况可续签一年。
6、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代理服务费计取金额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文)规定标准为预算上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江苏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和南通市苏采云报备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国际招标网机电产品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该具有招标或经济类相关资质(或培训)证书。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5日
******医院(******/)进行下载操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医院门诊七楼 “716”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可向采购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医学工程科
联系电话: 0513-******
一、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开始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1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采购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
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5、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磋商报价
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2、一个标底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编写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均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可以将正本和副本等资料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正本、副本分别密封的,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封袋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投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一、需求说明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编标工作;
2、采购项目前期咨询及系统操作;
3、针对技术复杂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
4、在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5、协助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6、组织答疑;
7、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签收记录;
******委员会;
9、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10、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和提交招标档案(一正一副);
11、在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2、整理相关表格、文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3、招标采购失败后须负责重新招标采购所有事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总体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熟悉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南通市政府部门对分散采购的相关要求。项目组人员要求服务意识强,主动与采购部门及经办人联系确认采购需求、确认开标、评标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
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一)商务技术分:70分
备注:上述涉及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因磋商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存在疑问的,三分之二评委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原件核对的,若供应商无法提供原件则该项不得分。
(二)价格分:30分
本项目的磋商报价为:(1-下浮率报价)*10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第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最低(下浮率数值最大)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七、成交通知
******医院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中标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中“第一款”的约定提出疑问。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送达采购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委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并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在苏采云平台具备政府采购项目受理委托资格(提供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国际招标资质证明文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电子交易证书)
5、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或经济类资质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技术标:
1、评审办法中技术部分需要提供的材料;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所须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标:
1、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 性别: ________ 年龄: ________
职务: ________ 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医院: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投标报价表
******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为格式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招标代理费(含标底编制、审核费用)的投标报价:本次报价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文)规定标准自报下浮率。
(3)代理费(含标底编制、审核费用)计算方法:参考标准*(1-成交下浮率),单项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费用(保底价)。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5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7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9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3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16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医院官网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编号:QDRYSBCG2025-5-12-1
3、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遴选供应商数量≤3个
5、服务期限:一年,视情况可续签一年。
6、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代理服务费计取金额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文)规定标准为预算上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江苏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和南通市苏采云报备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国际招标网机电产品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该具有招标或经济类相关资质(或培训)证书。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5日
******医院(******/)进行下载操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医院门诊七楼 “716”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可向采购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医学工程科
联系电话: 0513-******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开始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1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采购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
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5、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磋商报价
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2、一个标底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编写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均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可以将正本和副本等资料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正本、副本分别密封的,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封袋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投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需求说明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编标工作;
2、采购项目前期咨询及系统操作;
3、针对技术复杂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
4、在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5、协助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6、组织答疑;
7、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签收记录;
******委员会;
9、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10、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和提交招标档案(一正一副);
11、在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2、整理相关表格、文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3、招标采购失败后须负责重新招标采购所有事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总体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熟悉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南通市政府部门对分散采购的相关要求。项目组人员要求服务意识强,主动与采购部门及经办人联系确认采购需求、确认开标、评标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
- 报价
- 项目周期要求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一)商务技术分:7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服务方案 | 10 | 1、评委根据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进度计划、流程、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措施、文件编制(如落实政府采购实现节能环保和支持科技创新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近三年(2022-2024年)相关部门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计分、执业情况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等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标书内容,对廉洁从业措施、保密措施等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好得3分,合格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质疑投诉 处理方案 |
5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标书内容,对相关的投诉与质疑处理能力,包括遵守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接受有效投诉与质疑并组织回复避免违法违规现象,维护招投标双方合法利益等内容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好得3分,合格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业绩 | 22 |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为医疗机构提供过设备类政府代理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2分;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协议)复印件和中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为医疗机构提供过医疗设备国际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协议)复印件和中国国际招标网中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
4 | 硬件条件 | 10 | 1、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硬件条件:包括办公面积、开标室、评标室、音视频多媒体、监控设施、停车环境、交通便利等综合比较:优得5分,良好得3分,合格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在南通地区设置开评标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5分。 注:须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的复印件和其他硬件条件实景图片。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中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未提供上述材料或上述材料中未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的不得分。 |
5 | 人员配备 | 15 | 1、项目组成员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资质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 ******委员会现场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进行面试,内容为招投法规、项目专业知识等,本项最多得10分,优8-10分,良5-8分,一般3-5分,差0-3分。 注: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近3个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6 | 管理体系证书 | 6 |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有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7 | 标书制作 | 2 | 标书制作完整、编排合理得1分;有评分索引得1分。 |
备注:上述涉及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因磋商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存在疑问的,三分之二评委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原件核对的,若供应商无法提供原件则该项不得分。
(二)价格分:30分
本项目的磋商报价为:(1-下浮率报价)*10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第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最低(下浮率数值最大)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七、成交通知
******医院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
一、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中标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中“第一款”的约定提出疑问。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送达采购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委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并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在苏采云平台具备政府采购项目受理委托资格(提供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国际招标资质证明文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电子交易证书)
5、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或经济类资质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技术标:
1、评审办法中技术部分需要提供的材料;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所须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标:
1、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 性别: ________ 年龄: ________
职务: ________ 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医院: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投标报价表
******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报价轮次 | 下浮率报价(%) |
第一次报价 (密封前填写) |
小写: % 大写(不含“%”): |
第二次报价 (必须在开标现场填写) |
小写: % 大写(不含“%”): 签字: 年 月 日 |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为格式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招标代理费(含标底编制、审核费用)的投标报价:本次报价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文)规定标准自报下浮率。
(3)代理费(含标底编制、审核费用)计算方法:参考标准*(1-成交下浮率),单项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费用(保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