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4日-6月6日我局对3************有限公司蛋白肽、蛋白粉(膏)及骨炭粒(粉)生产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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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文件名称:关于******有限公司动物油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144号
发文时间:2025年6月4日
全文:见附件
2. 文件名称:关于******有限公司万泓金属制品喷塑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145号
发文时间:2025年6月5日
全文:见附件
3. 文件名称:关于******有限公司蛋白肽、蛋白粉(膏)及骨炭粒(粉)生产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146号
发文时间:2025年6月6日
全文:见附件
******有限公司动物油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有限公司蛋白肽、蛋白粉(膏)及骨炭粒(粉)生产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有限公司万泓金属制品喷塑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