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440105-04-01-3861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有轨电车安全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涉有轨电车安全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新建桥梁横跨黄埔涌涌口,桥位北临珠江、南临阅江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黄埔涌步行桥及两侧堤岸连接段,黄埔涌步行桥整体呈东西向跨越黄埔涌,桥梁全长约280m,最大单跨95米,桥梁平面上均呈圆弧形布置,桥梁平面呈中间宽,两侧窄的布置,最大宽度21.8m,最小宽度 10.4m。东西两岸的桥梁轮廓线与堤岸线衔接相切,顺应珠江人群走向。桥梁面积约3839平方米,引道面积约12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该项目位于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范围之内,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单位要求,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保护监测,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点材料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全站仪支架材料及安装、隧道监测点材料及安装、基准点材料及安装、其它材料费及安装等);变形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垂直位移、隧道断面尺寸等国家规范要求的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监测、观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观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2)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及观测方案(方案应包括本项目地铁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具体布置图(平面图、断面图)、监测周期、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和控制值、工程数量等),并确******集团地保办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集******集团地保办确认;施工期间每月1次巡查;结构裂缝监测(如有)。
(3)负责协调地铁运营单位,办理监测全过程与地铁运营相关出入许可及日常巡检工作,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推进实施。
(4)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观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地铁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观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及观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③在进行监测及观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监测及观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了该项工作的费用。
2.2.3服务期限:9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结束日期为准。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监测、观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监测、观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4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审查时******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 6日9时3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投标人通过******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时15分至2025年1月6日9时30分;地点:******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9时3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p92/index.htm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6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6楼
联系人:严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829
招标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 系 地 址:广州市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厦
联 系 人:伍工 电 话:020-******
附件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涉有轨电车安全监测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