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收费〔2025〕3号
关于宁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
标准的批复
宁明县殡仪馆:
报来《关于制定宁明县殡仪馆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2012〕6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桂价费〔2009〕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等文件,经开展成************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宁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需提供的必要服务和项目收费,包括遗体接运、收殓抬尸、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延伸(选择性)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丧事家属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收费,包括化妆整容、告别仪式场地(设施)租赁、探视遗体3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三)丧葬用品销售价格是指在丧葬过程中出售相关商品的销售价格包括骨灰盒(坛)、寿衣、胸花、香烛等丧葬专用物品销售的价格。其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四)其他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凡由丧事家属提出并自愿接受、而殡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中没有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均属特殊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由县殡仪馆依法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县殡仪馆在制定或调整市场调节价的殡仪服务项目时,要向县民政部门提交具体项目情况,由民政部门进行核准。未经民政和发改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基础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和其他服务收费),不得自立或分解收费项目。
三、为减轻特殊困难群众的负担,即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户、城乡“五保户”、持有乡镇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或证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在殡仪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中,遗体接运费、收殓抬尸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五个项目按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
四、县殡仪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计收方式、12315投诉电话等有关情况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标示。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与丧属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殡葬选择性服务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服务并收费。
五、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若政策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宁明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改革局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关于宁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
标准的批复
宁明县殡仪馆:
报来《关于制定宁明县殡仪馆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2012〕6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桂价费〔2009〕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等文件,经开展成************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宁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需提供的必要服务和项目收费,包括遗体接运、收殓抬尸、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延伸(选择性)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丧事家属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收费,包括化妆整容、告别仪式场地(设施)租赁、探视遗体3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三)丧葬用品销售价格是指在丧葬过程中出售相关商品的销售价格包括骨灰盒(坛)、寿衣、胸花、香烛等丧葬专用物品销售的价格。其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四)其他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凡由丧事家属提出并自愿接受、而殡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中没有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均属特殊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由县殡仪馆依法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县殡仪馆在制定或调整市场调节价的殡仪服务项目时,要向县民政部门提交具体项目情况,由民政部门进行核准。未经民政和发改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基础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和其他服务收费),不得自立或分解收费项目。
三、为减轻特殊困难群众的负担,即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户、城乡“五保户”、持有乡镇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或证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在殡仪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中,遗体接运费、收殓抬尸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五个项目按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
四、县殡仪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计收方式、12315投诉电话等有关情况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标示。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与丧属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殡葬选择性服务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服务并收费。
五、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若政策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宁明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改革局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项目分类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基本服务项目 | 1.遗体接运费 | 元/具 | 500 | 1.单程超过15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 2.超过300公里以外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3.停车等候超过30分钟的,每超过30分钟(超过部分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加收15元; 4.灵车装饰、指定时间接运,由双方协商确定。 | |
2.收殓抬尸费 | 元/具 | 50 | 1.上楼接尸,每层楼加收10元,使用电梯运送尸体的,不得加收楼层差价;高难度抬尸,由双方协商确定; 2.远距离抬尸,300米以外,每超100米每具加收10元;赴外县(市)收殓,当日返回的每具加收60元,当日不能返回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3.遗体、骨骸起尸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4.收殓传染病尸、变质尸、腐烂尸、破裂尸、水淹尸、碎尸等特殊遗体(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由双方协商确定。 | ||
3.遗体存放费 | 元/具.天 | 50 | 1.此标准为普通冰柜冷藏收费标准; 2.12小时内按半天,超过12小时按1天计; 3.安乐棺单尸冷藏:每具每天120元; 4.清洁消毒费:20元/具; 5.变质尸、腐烂尸、水淹尸、破裂尸、碎尸等特殊遗体冷藏:每具每天加收50元; 6.遗体防腐处理费(含防腐剂等药物及手术费,正常遗体非丧属要求的不得收取),由双方协商确定。 | ||
4.遗体火化费 | (1)7岁以上的遗体 | 元/具 | 400 | 1.含火化证明出具;遗失补办火化证每证10元; 2.传染病遗体、离体残肢、1岁以下婴儿、流产胎儿火化,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由服务单位负责焚烧处理死者遗物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 |
(2)1岁至7岁遗体(含7岁) | 元/具 | 200 | |||
(3)使用拣灰炉火化 | 元/具 | 800 | |||
5.骨灰寄存费 | (1)骨灰盒 | 元/盒.年 | 100 | 1.含骨灰寄存证工本费;遗失补办骨灰寄存证每证10元; 2.骨灰安放仪式、骨灰特殊悼念活动或其他告别仪式(如海葬、撒骨灰、深埋等)收费(须提供专用场地及基本设施),由双方协商确定;3.骨灰盒(坛)封口费(由丧属自愿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特殊封口材料),实行市场调节价。 | |
(2)骨灰坛 | 元/坛.年 | 200 | |||
(3)骨灰探视、祭扫活动服务 | 元/次 | 5 | |||
延伸(选择性)服务项目 | 6.化妆整容费 | (1)擦身 | 元/具 | 20 | 1.此标准为正常死亡遗体收费标准; 2.此标准为正常普通化妆标准。正常死亡遗体的家属提出的特殊化妆服务,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事故与工伤变形遗体、破裂尸、碎尸、变质腐烂尸、驮背变形尸等非正常死亡遗体的化妆整容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
(2)化妆 | 元/具 | 20 | |||
(3)理发 | 元/具 | 20 | |||
(4)穿衣服 | 元/件 | 10 | |||
(5)整容 | 元/具 | 20 | |||
7.告别仪式场地(设施)租赁费 | (1)大告别厅 | 元/次 | 800 | 350平方米以上,含空调、悼念横幅、免费租用10个绢绸花圈、胸花、遗体告别棺、家属休息接待室。 | |
(2)中告别厅 | 元/次 | 500 | 100-350平方米,含空调、悼念横幅、免费租用8个绢绸花圈、胸花、遗体告别棺、家属休息接待室。 | ||
(3)小告别厅 | 元/次 | 300 | 100平方米以下,含悼念横幅、免费租用6个绢绸花圈、胸花、遗体告别棺。 | ||
(4)绢绸花圈 | 元/次.个 | 15 | |||
(4)绢绸花篮 | 元/次.个 | 30 | |||
8.探视遗体 | 元/次 | 20 | |||
丧葬用品 | 9.骨灰盒(坛)等丧葬用品价格 | 元 | 实行市场调节价 | 服务单位必须确保有2种以上定价在200元以下的骨灰盒(坛)供丧属选购。 | |
其他服务 | 实行市场调节价 | 收费标准由服务单位自主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