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银行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8月13日 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LZFCG-202516
******银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元
采购需求:001******银行需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工作,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
002******银行需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工作,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不得通过多个主体或关联企业重复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兼投两个标段但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按其在“投标单位标段优选次序确认函”(格式自拟)中填报的优选顺序确定中标人,若无优选顺序,则按标段顺序(1、2)确定中标人。同时,无论评审结果如何,该投标人在另一个标段的综合评分都只能排在最后一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 7月23 日至 2025年 7月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8 月13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联系方式:苑女士******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1111 0201 020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