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项目(子项目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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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2025.05.08)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5]025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居环境整治项目(子项目三)工程施工 | ||
立项批文文号 | /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 |
工程地点 | ******街道等 | ||
建设规模 | 包括乡村道路硬底化110959.49平方米、沥青罩面79243.13平方米、人行道5519.47平方米、新建路灯944支、交通标线8156.64平方米、箱涵146.1米、雨水管道8319.58米、污水管道4031.569米、新建雨水井356座、污水井246座、雨水口756座、新建生态停车位302个、新建挡土墙476米。项目预算审核总投资******0.45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15元,工程其他费用******.99元,预备费******.31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申报上级补助及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解决 |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项目核准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 |
监察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5-8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5-05-12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5-5-13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5-5-29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5-5-29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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