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料收集、历史影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获取信息分析,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土地用途包括林地、园地、草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城镇住宅用地、公路用地、广场用地。2024年12月调规补充地块为文化用地,用于建设东坡休闲农业产业园项目,现场踏勘无明显污染迹象。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不曾用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用地,不曾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曾用于危险废物仓储、涉重金属尾矿堆存、污泥或生活垃圾填埋、工业污水灌溉、加油站、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地块相邻为农用地、河流水面、广场用地、公路用地,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用地、优先监管地块,不属于曾用于危废、尾矿、工业污水、污泥排放、存放、处置的地块、已知受污染建设用地。
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为农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广场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路用地等,不属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综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2024〕3 号),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