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厂房(光伏)以及产品线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西区兆勋路与槐树湾路交口东100米路南
******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扩建
(5)项目投资:600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项目对厂区内3#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一条高分子卷材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可年产800万平米高分子防水卷材,在2#厂房增加破碎机,用与破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西区兆勋路与槐树湾路交口东100米路南
联系人:孙良民
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恒大中央广场40#1113室
联系人:陈工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下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