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4-17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HK-HJ2-2503-025 |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甲方) |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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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沅陵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 |
3、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06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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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909000.00元 |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万玖仟元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有限公司 | 沅陵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 | 否 | ╱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90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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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4月14日 履行期限:2025年04月14日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 |
地点:沅陵县 |
方式:现场签订 |
四、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即人民币玖万零玖佰元整(¥90900.00元); 2、2025年8月,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80%即人民币柒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727200.00元); 3、项目完成,乙方完成监测提交监测报告,甲方通过验收后,甲方需要乙方支付剩余的服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玖万零玖佰元整(¥90900.00元),该合同履行完毕。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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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 0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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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 乙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胡业森 | 法定代表人:张涛 | 委托代理人:孟祥伟 | 委托代理人:曾琪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0731-****** | 地 址:沅陵县凤鸣街南岸雨露花园小区 东北侧 | 地 ******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21栋102号 | | ******银行环保支行 | | 帐 号:8001 2806 7508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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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