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合作开展健康宣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欢迎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合作开展健康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zcb003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合作方。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韩路二横2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质;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七、公示期限及供应商登记:
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工作日8:0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登记报名:
******办公室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
联系人:林老师方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4-******
传真电话:0754-******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人联系地址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医院
2024年9月12日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合作开展健康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zcb003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医院开展健康宣传(1年) | 1项 | 人民币10万元 |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合作方。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韩路二横2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质;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七、公示期限及供应商登记:
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工作日8:0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登记报名:
******办公室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
联系人:林老师方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4-******
传真电话:0754-******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人联系地址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医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