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系统建设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8日 ******公安局 的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系统建设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83号 3、委托代理编号:18823-******-643 4、采购项目预算:478,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478,000 | 其他办公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478,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为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供应商资质证明、认证材料、合同案例、人员证书等的范围包括供应商及供应商所属总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总公司(或母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28日 至2025年10月11日, 8:30-12.00;14:30-17:00, 在 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201室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30 4、开标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201室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郭先生 2、电话:0735-******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 (3)联系人:郭先生 (4)邮 编:4325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敖山村高桥组白沙坳106国道旁2楼(中采招标) (3)联系人:刘女士/郭女士 (4)邮 编:4235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