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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2024年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2024年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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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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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公安局龙湖分局的委托,拟对******公安局龙湖分局2024年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代理编号:05-07-04F-2024-D-E037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龙湖分局2024年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54万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到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的,进行竞争性磋商,若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采购失败。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305日起至20240311(工作日),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4楼405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2.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八、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仅在在诚E招(******)上发布。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03150930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公安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3号

联系电话:0754-******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公诚咨询405室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754-88575991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723

 

采购人******公安局龙湖分局

******有限公司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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