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下属城建投公司、文旅投公司、城开投公司、水务投公司、产业投公司(含下属公司)所属范围内的使用林地和草地的可研编制(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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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林业局令第35号);
(2)《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16〕26号);
(******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湘财综〔2018〕44号);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
(5******林业局,2014年);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
注:国家、省市有新文件的,依据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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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1、使用林地(草地)区划与范围核实。结合项目范围和相关数据,确定调查范围及林地(草地)区划。
2、开展使用林地(草地)调查。调查林地项目位置、地类、林地权属、森林类别、林地保护等级、使用林地类型、林种、树种、起源、蓄积量等。
3、编制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按项目审核审批要求,进行内业整理、数据统计、图件制作、编制林地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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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周期:2年,服务期限到期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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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按林业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项目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并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补充完成相关技术文件,协调林业主管部门完成项目审批,负责技术上审查通过,保证其所提交的资料文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能满足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征地、发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证的报批材料的要求,即满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规范》。
3、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不得留存,供应商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并在工作完成后,归还所有资料。
4、供应商应当勤勉尽职,维护采购人的最大利益,保证提交的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不实承担所有责任。
5、供应商应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该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安排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具体实施,保证咨询成果的高质量,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对所出具的咨询成果以及因侵权造成他方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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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均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最终成果经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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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收费标准及报价规则
1、收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宁乡市政投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文件。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人须给出统一下浮率,最终结算价=文件标准收费×60%×(1-下浮率)。
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人:******有限公司下属城建投公司、文旅投公司、城开投公司、水务投公司、产业投公司(按合同确定付款人)。
2、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结算方式:按单个项目进行结算,费用参考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林业局林业建筑工程协会标准、宁乡市政投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文件的标准乘以成交费率计算,并经项目单位内审后按实结算。成交人对提交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不得另计取费用。
4、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完成项目相关的方案编辑、人员配备、技术服务、管理费用、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须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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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